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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来源:武汉建筑工程律师——四二一解读   网址:http://www.whjzgcvipls.com/   时间:2023-02-21 1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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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那么,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范围是怎么样的?接下来将由武汉建筑工程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武汉建筑工程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承保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其承保范围是除外责任以外的一切危险造成的损失。除外责任有如下几种情况:

  1、火灾、爆炸、雷击、飞机坠毁及灭火或其他救助所造成的损失;

  2、海啸、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暴雨、雪崩、地崩、山崩、冻灾、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3、一般性盗窃和抢劫造成的损失;

  4、由于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建筑工程一切险费率

  作为工程保险的一种,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被保险人包括业主、承包商、分包商、咨询工程师及贷款的银行等。保险期限依据实际工期而定,总保险期可长达数年。

  1.费率(‰)

  1)建筑工程部分(工期费率)

  住宅大楼1.4-1.8

  综合性大楼1.6-2.2

  商场、办公大楼1.7-2.2

  旅馆、医院、学校大楼2.1-2.8

  厘定上述费率范围的基点是:

  (1)无特种巨灾风险区

  (2)保险金额为UD$1500以下的项目

  (3)施工期限为1-1年半(不含保证期)

  (4)楼高在20层以下

  (5)免赔额UD$2500左右

  若超过以上范围,承保公司需要在此费率基础上加费30%-50%

  仓库及普通工厂厂房2.4-2.8

  道路2.6-3

  码头3-3.5

  水坝隧道、桥梁、管道的工建部分3.2-4.5

  2)建筑用施工机器、设备部分(年度费率)

  A.各类起重机、升降机、传送设备9-14

  B.各类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铲车、特种车辆8-10

  C.其他各种施工机具6-8

  3)加保第三者责任(工期费率)

  有累计赔偿限额者为累计赔偿限额的2.8-3.2

  无累计赔偿限额者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3.5-5

  加保“交叉责任”,视危险大小加收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的10-25

  4)加保保证期保险(保证期为12至24个月不等,属一次性费率)有限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0%-15%加收。扩大的保证期责任按建筑工程部分费率的15%-25%加收。

  5)附加保障部分(工期费率)

  附加保障的费率应视具体危险程度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如无特别风险,每增加一项附加保障,应加收0.2%。

  2.免赔额

  1)物质损失部分的免赔额有两类:各保险项目的免赔额和特种危险的免赔额。免赔额的高低,工地自然地理条件,工期长短因素等,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现将各项免赔额的掌握幅度规定如下:

  (1)建筑工程部分:一般为US$2000-US$50000。也可以分别规定自然灾害的免赔额与其他损失的免赔额。自然灾害免赔额一般比较大些(如US$50000),其他损失免赔额一般比较小些(如US$2000)。

  (2)建筑用机器,装置及设备:一般为US$500-US$1000,或同时再规定损失金额的15%-20%,以高者为准。

  (3)其他保险项目:一般为US$500-US$2000。场地清理费用一般不规定单独的免赔额。

  (4)特种危险:一般这和美元在US$10000-US$50000左右。特种危险指地震、海啸、洪水、暴雨和暴风造成的危险。除免赔额外,为控制巨灾损失,还有一个免赔额的规定,即特种危险造成的保险财产物质损失的赔偿总额。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事故,赔款均不能超过限额。总的幅度,一般可按物质损失部分总保险金额的80%上下掌握。对于这类风险不大或基本上没有的地区,也可不规定。

  2)第三者责任部分只对财产损失固定每次事故的免赔额(具体可参照安装工程险部分的有关规定),对人身伤亡无免赔额的规定。

  3)上述规定的免赔额,均为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如一次事故同时涉及一项以上的的保险项目时,选其中最高的一个免赔额。

  4)免赔额的规定与费率的增减有直接关系。如上述基础上免赔额增加两倍(即为原来的三倍),费率最多可在原有基础上降低百分之五;(如原费率为3‰,可降低为2.85‰)如免赔额增加三倍,费率最多可降低百分之十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建筑工程律师,武汉建筑工程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