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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建筑工程律师分析 工程索赔和工程变更有什么区别?

来源:武汉建筑工程律师——四二一解读   网址:http://www.whjzgcvipls.com/   时间:2023-02-01 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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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那么,工程索赔和工程变更有什么区别?接下来将由武汉建筑工程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武汉建筑工程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武汉建筑工程律师分析   一、工程索赔和工程变更存在以下区别:

  1、两者的定义不同

  工程变更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监理人根据工程需要,下达指令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的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变;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2、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

  工程变更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前提出的,工程索赔为事后提出。

  显然,给施工单位造成损失,和增加施工单位工作量,有着本质的区别,虽然有时两者是交织在一起。但这正是我们这些造价人员必须区分清楚,并最终予以价款结算的事情。

  3、两者的法律效力不同

  工程变更为按工作程序办事,没有法律效力;工程索赔需按照合同规定依法解决,具有法律效力。索赔一个很大的特征是,索赔费用基本不含在工程施工费用中,同时索赔基本都是发生在事后,很少有事前索赔的说法。

  索赔处理分类: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二、武汉建筑工程律师分析   索赔对象分类:

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

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3、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

4、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建筑工程律师,武汉建筑工程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