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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款纠纷律师 违法分包有哪些情形?

来源:武汉建筑工程律师——四二一解读   网址:http://www.whjzgcvipls.com/   时间:2023-02-07 11: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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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分包,是指在分包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包括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违法分包有哪些情形?接下来将由武汉工程款纠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武汉工程款纠纷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工程违法分包

  以下情形是违法分包: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3、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4、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违法分包行为的处罚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案例1】

  转包不看资质,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伟业公司于2022年4月承建某工程项目后,将木工等工程转包给无资质的刘子华施工。李权经人介绍到工地从事木工劳动时因预制墙倒塌被砸伤。事后,伟业公司、刘子华及开发公司三方均拒绝承担责任。

  【评析】

  《安全生产法》第103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李权的损失应由伟业公司与刘子华按各自的过错责任比例承担,并互负连带责任。

  【案例2】

  直接发包给无资质施工人,承担选任过失责任

  居民马天福经批准将自家建设三层楼房工程交由陈凤先父子二人施工,但他们二人均无施工资质。陈凤先雇用冯伟从事劳务。2022年6月9日,冯伟在干活时从梯子上掉落。事后,发包与承包方相互推托。近日,法院判决马天福存在选任过错,承担30%赔偿责任,陈凤先父子二人承担70%雇主责任。

  【评析】

  雇员在提供劳务中受伤,雇主应承担责任。本案之所以判决发包人马天福承担30%责任,主要理由是居民自建高层住宅要遵守《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而其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陈凤先父子,对于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存在明显过错。此外,依据《民法典》第1193条规定,马天福亦应对其选任施工主体不当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案例3】

  层层选任不当,按过错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兴北公司承建某商品楼建设工程后,将水暖工程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个人李军,李军转手又转包给赵东岩,赵东岩又再次转包给曹秉德,曹秉德组织多名劳务工进行施工作业。2022年9月8日,万跃岳在安装水暖件过程中不慎从高处坠落摔伤。因涉案工程经过层层转包,所以,无人对万跃岳的损害承担责任。近日,法院判决曹秉德承担万跃岳所受损失的25%,兴北公司、李军、赵东岩分别承担20%,万跃岳自担15%。

  【评析】

  《民法典》第1193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兴北公司、李军、赵东岩分别将案涉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人,由于不具资质的个人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能力相对较弱,使得提供劳务者受伤的风险增加。又因兴北公司、李军、赵东岩均存在选任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曹秉德作为接受劳务一方,未对施工安全尽到主要的监督管理义务,对事故发生存在较大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工程款纠纷律师,武汉工程款纠纷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